close

營養標示知多少
每日所需營養標準百分比 (DV) 與營養免疫學

科學家幾乎每天都能從植物中發掘許多對人體健康有益的化合物,

例如葉黃素、異黃酮、白藜蘆醇、原花青素(OPC)等等,可謂不勝枚舉。

還好,來自大自然的植物能為人體提供一切所需的均衡營養,

而丞燕所傳揚的營養免疫學,就是致力為世人提供一個攝取天然完整植物性營養的最佳途徑。

 

完整植物性食物含有超過25種主要的維生素和礦物質。

營養免疫學著重研究完整植物性食物所含的珍貴營養價值,即多醣體、抗氧化劑和植物營養素。

事實上,每一種植物性食物含有上百種不同的化合物,

而這些化合物之間的協作效用,在科學上還處於初步認識的階段。

Dr. Michael S. Donaldson在《營養雜誌》(Nutrition Journal)提到:

“蔬菜水果中含有許多具有保護功能的物質,

它們對人體健康的益處與單一的營養素或植物營養素所提供的不盡相同。”

此外,營養學雜誌(Journal of Nutrition)也指出:

任何合成的抗氧化劑都無法取代蔬菜水果等天然完整性食物所含的植物營養素,

而研究也顯示,與合成綜合補充劑相比,

從完整性食物攝取抗氧化劑及生物活性成分更有益於人體健康。

 

根據對完整性食物的研究與生產,丞燕為生活忙碌的人士提供了攝取每日所需營養的最佳途徑。

您也許會發現丞燕產品營養標示中的某些營養素,成分只占每日建議用量(RDI)的極少量,

然而,這些來自完整性食物的營養所含的生物藥效性(bio-available),

卻足以提供人體所需,且更容易為人體吸收。

此外,這也意味著您可免於因化學合成藥物所引起的維生素過多症或反效果的威脅,

因為丞燕的產品來自於大自然的完整性食物,絕對不添加任何合成維生素或礦物質。

 

儘管如此,在制訂營養補充食品的標示時,我們依然必須謹慎對待這些振奮人心的研究成果。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和加拿大衛生局在營養食品產品標示方面的條規要求嚴格,

每日建議用量(RDI)所准許標示的物質只限25種,

其中也只有主要的四種營養素(維生素A和C、鈣質和鐵質)獲准標示在營養標示上。

舉個例子,根據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條規

Title 21 — Food and Drugs, Section 101.9, paragraph (c)(8)(B)(iii)規定,

營養食品標示的每日建議用量(RDI)的標示必須根據指定的攝入程式:

維生素和礦物質含量的百分比若為RDI的10%或以下,

每日所需標準百分比(DV)將標示為最接近的2%的倍數,

如2%,4%,6%,8%等;

若含量百分比為10%以上至50%,每日所需標準百分比(DV)將標示為最接近的5%的倍數,

如15%,20%,25%,30%等;

而當含量百分比為50%或以上時,每日所需標準百分比(DV)將標示為最接近的10%的倍數,

如50%,60%,70%,80%等。若少於2%,則標示為零。

因此,根據條例,凡是少於所限定的25種營養素的每日建議用量2%的營養素,

丞燕都無法將其標示在營養標示上,即使產品含有此種成分。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和加拿大衛生局所規定的食品標示條規,目的在於保護消費者,

使他們在決定使用營養食品前,可獲得充足的資訊。

儘管如此,標示仍不足以顯示產品所含的全部營養成分,

至多只能指出其所存在的限制以及可能引起的嚴重症狀,而這些也已是經過了長期研究而發現的結果。

也許再過不久,葉黃素、異黃銅、白藜蘆醇、原花青素(OPC)等營養素,

很快就將被收入到FDA的每日建議攝取量的清單裡了呢!

參考文獻:
1.Michael S Donaldson. Nutrition and cancer: A review of the evidence for an anti-cancer diet. Nutr J. 2004; 3: 19.

2. Liu RH. Potential synergy of phytochemicals in cancer prevention: mechanism of action. J Nutr. 2004;134:3479S-3485S. Available at: http://jn.nutrition.org/cgi/reprint/134/12/3479S Accessed 08 September, 2006.

3.Title 21--Food and Drugs, CHAPTER I--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PART 101--FOOD LABELING http://www.access.gpo.gov/nara/cfr/waisidx_04/21cfr101_04.html

4. Title 21--Food and Drugs, CHAPTER I--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PART 101--FOOD LABELING http://www.access.gpo.gov/nara/cfr/waisidx_04/21cfr101_04.html

 

本文轉載處http://www.eexcelint.com.tw/high/high_04_18.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笨小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